各位拟录取考生: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请所有2025年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按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一、录取检查
1.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加分项目或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拟录取考生,须5月9日前将《退出现役证》原件以及《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需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还应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拟录取考生,须5月9日前将加分材料原件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
3.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初试拟录取考生5月9日前将《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考生免初试证明(证书等)原件或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复印件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研招办将单独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保留入学资格
若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必须于5月9日前将个人申请(手写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顺丰快递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同时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研招办邮箱。
三、党组织关系转接
1.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
2.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可通过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转接,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党建处”,具体转往单位为“中共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全日制考生的党员档案可按照调档函地址使用EMS邮寄至培养学院,非全日制考生的党员档案可不转递。
如有问题,可联系录取学院党委。
四、团组织关系转接
团组织关系的转接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完成。新生入学后将团员证、团员档案等团组织材料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待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建立新生团支部后,再集中办理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在此之前,新生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单位)。
注:原就读学校(单位)如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共青团河北师范大学XX学院委员会”。
五、调档
1.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请5月14日后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用户名为姓名,密码为身份证号)下载打印(建议彩色打印)电子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按调档函和学院要求办理调档事宜。若采用邮寄方式转递档案,快递必须选用EMS。
2.录取为全日制定向的考生及所有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档。
3.如考生需要纸质调档函,可在录取通知书发放前在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录取通知书发放前,考生可申请修改接收地址和联系方式,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校后续相关通知。
研招办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行政楼B102室
邮政编码:050024 邮箱:yjszsb@hebt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311-80786777
注意:假期期间不得使用“同城快递”。
河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档函查询系统(5月14日后开放)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