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经我院申请,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院自2014年秋季起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按新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仍按往年标准执行。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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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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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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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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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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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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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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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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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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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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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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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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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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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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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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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与影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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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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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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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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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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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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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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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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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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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戏剧与影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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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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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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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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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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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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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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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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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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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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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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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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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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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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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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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历教育2014级研究生奖助政策请以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的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