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工作已完成,请拟录取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https://yz.shiep.edu.cn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确认,并完成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调档等事宜。
一、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确认:点击【硕士统考】-【通讯地址上报】,在2025年5月31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通讯地址、邮寄邮编、邮寄手机号修改确认,逾期不再开放统计。
二、思想政治情况调查:点击【硕士统考】-【通讯地址上报】-【下载政审表模板】,在2025年5月31前完成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并寄送至相关学院,邮寄地址见政审表最后部分。我校收到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调查表并审查合格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调档:点击【硕士统考】-【通讯地址上报】-【下载调档函】,请考生将调档函交至本人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档案通过机要寄至我校。邮寄地址见调档函,注意人事档案不得由本人自行领取或邮寄,必须由档案管理部门寄出。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下列考生无须调取:(1)全日制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非全日制拟录取考生;(2)凡属于上海电力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其人事档案无须本人办理,由我校统一调取。
四、党组织关系转入(非全日制新生及全日制定向生不需要转党组织关系)
1.外省市党组织关系转入: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2019年5月6日印发)的规定:“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外省市党组织关系须由新生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出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电力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处填写“你处”。同时,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里(线上)需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上海电力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本市党组织关系转入:在上海市党管系统里(线上)将组织关系转往“中共上海电力大学XX学院委员会”。如在线上转接有困难,请新生党员从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的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电力大学XX学院委员会”去处填写“你处”。
五、团组织关系转入
学生团员必须进行线上团关系转接(登陆“智慧团建”网页https://zhtj.youth.cn/zhtj/-关系转接-申请转入组织具体到XX二级学院-提交);线上接收工作将于入学报道后统一进行。如有团员证,入学后持团员证到学院团委,同步进行线下转接;相关材料齐全能证明团员身份且需要补办团员证的,入学之后报学院团委,后由校团委统一进行补办。
六、户籍和户口迁移
1.上海市户籍(非集体户口)或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不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非上海市户籍研究生(非定向就业)或上海市集体户口研究生(非定向就业)可自主决定是否通过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其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3.迁入我校集体户后,除退学、转学等特殊情况外,中途不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学生在我校结束学业后应当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5.办理户口迁移时须注意:
(1)户口迁移以自愿为原则,有意愿迁到我校集体户口的同学请注意:集体户口属于临时户口,无法用来购房(博士生有相关政策的除外)等,集体户口学生,毕业后没有优先落户上海的优惠政策等(无论户口是外地户口还是上海集体户口,都需要满足上海市落户政策才能落户)。待毕业后需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户口由学校集体户口迁出。在校期间需要学校提供集体户口信息页复印件的,需经学校一网通办进行申请、审批、领取。
(2)外省市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同学,请携带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纸质版原件,迁入地址应写: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1851号,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黑色水笔写好学院、班级、学号、班级、身高、血型、联系电话;由市内其他高校迁入我校集体户口的凭原学校“集体户口信息页复印件加盖保卫处公章”或原学校所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以上情况均还需要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户口在本校平凉路2103号的(2021年之前入学的)可以继续选择留在平凉路,也可以选择迁移至沪城环路1851号,所需材料与市内迁移的一致。
(3)所有报户口材料先由保卫处户政科统一收取,后移交到学校所管辖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新生户口迁移手续仅在入学当年办理,所有报户口的材料应在10月15日前上交,超过该日期将不予办理落户。
(4)新生应在入学后,按照保卫处户政科安排上交相关材料以及进行身份信息采集,过时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建议学生将相关材料复印留存。
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