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考研调剂指导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院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26考研全科上岸规划营「择校•规划•备考」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调剂专业

学院

原报考学院

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形式

备注

汽车智能制造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200

机械工程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500

机械

全日制


机器人与自动化学院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808

储能技术

全日制


人工智能学院

专业学位

085410

人工智能

全日制


汽车材料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

085601

材料工程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77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退役士兵专项

汽车工程学院

汽车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204

车辆工程

全日制


学术学位

077200

力学

全日制


汽车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

125601

工程管理

非全日制


学术学位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数字经济学院

专业学位

025800

数字经济

非全日制


光电工程学院

数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080300

光学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808

储能技术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全日制


专业学位

085602

化学工程

全日制


设计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专业学位

085507

工业设计工程

全日制


二、调剂条件和要求

(一)调剂考生条件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2025年一区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且符合工程管理报考条件的考生,可调剂我校工程管理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划定的该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

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为了保证调剂工作的严肃性和精准性,调剂志愿锁定期间原则上不予解锁。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应充分考虑我校调剂要求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避免盲目填报。

(三)复试差额比例

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我校可根据各招生专业学科特点、缺额数量、调剂生源情况等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差额比例。调剂生源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确定复试名单。

(四)调剂专业要求

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部分专业可跨学科门类调剂。各学院招生专业对调剂考生的初试专业接收范围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最终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信息为准,考生可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发布的调剂公告。

三、调剂工作流程

(一)发布缺额信息

我校根据一志愿复试录取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并于4月8日0点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通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各招生专业可根据调剂生源实际情况调整每次开通持续时间。

(二)调剂申请

符合我校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可根据我校发布的缺额信息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三)考生选拔

1.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同时统筹考虑初试统考科目、初试专业科目相关度等因素综合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跨学科门类的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将按调入专业国家线进行折算后的初试标准分认定。具体如下:初试标准分=初试成绩/报考专业国家线*调入专业国家线。

(四)调剂复试确认

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调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考生确认调剂复试后,按要求提交复试笔试科目。部分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笔试科目相同。

(五)复试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拟于4月10日后开始,具体复试安排将及时发布并通知考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或远程视频复试,内容和流程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具体可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安排。

(六)录取

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如考生已在调剂系统中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拟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所报招生专业的拟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拟录取通知。

四、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可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19-8241492,邮箱:huatyzb@163.com。调剂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电话:0719-8238793。

2.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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