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考研调剂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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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26考研全科上岸规划营「择校•规划•备考」

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遵循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5〕4号)等文件的规定。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要求。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我校进一步制定了接收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

4.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在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基础上降低20分,单科分数线不变。

二、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

1.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将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布。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学校根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办法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和申请条件。专业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接收调剂复试考生的筛选标准,各专业(专业方向)接收调剂进入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专业(专业方向)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2倍,不高于2倍。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该差额比例在调剂期间应保持一致。

3.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各二级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1.现场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专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英语口语测试占10%。具体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详见附件1。

2.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业务水平审核、面试、英语口语测试三部分。业务水平审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50%,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占10%。具体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详见附件2。

3.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为确保公平性,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流程、评分标准、时间安排必须保持一致。

4.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的考核,通过面试和政审等方式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认真考核其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由二级招生单位自定并及时通知考生。

四、复试时间

1.各专业复试时间见后续《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及部分专业接收业务水平审核材料要求》通知。

2.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各专业(专业方向)具体复试安排及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时完成复试费缴纳、资格审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专业)业务水平审核材料提交等环节,按照复试安排做好准备。

五、复试费缴纳

考生须于复试开始前,登录“北京服装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数字化平台”(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数字化平台”),完成复试费缴纳。考生复试费100元/人。具体操作步骤请见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ift.edu.cn/zsgz/zsxx/index.htm)发布的《“北京服装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数字化平台”操作指南(2025年硕士研究生)》。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于复试开始前,登录“高层次人才数字化平台”,提交下列所需电子材料以供审核,同时保留材料原件备查。

(1)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学生证须包含学生证封面、学生基本信息、注册情况;

(2)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初试准考证;

(4)政审表(见附件3,按要求填写并盖章;如该材料无法在复试前提交,请先填写附件4_政审表延交情况说明代替,调剂考生于4月18日之前完成政审表补交);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手写签字);

(6)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有问题的,考生需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核验报告。

七、业务水平审核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需要提交业务水平审核材料,采用现场复试的考生无需提交此材料。登录“高层次人才数字化平台”提交下列电子材料以供审核,同时保留材料原件备查。

(1)英语水平成绩证明。

(2)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

(3)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4)已获学士学位考生须提供学士学位论文;应届考生可提供已完成学位论文的标题、摘要(不超过1500字)。

(5)本科或专科阶段在校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6)拟攻读硕士专业(方向)的研究计划书,由考生自行拟定(不少于800字,含对拟攻读专业(方向)的认识)。

(7)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有特别规定的,详见二级招生单位发布的具体要求。

八、材料提交说明

1.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资格审查及业务水平审核材料真实有效,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2.电子审核材料需登录“高层次人才数字化平台”进行提交,提交方式参见《“北京服装学院高层次人才培养管理数字化平台”操作指南(2025年硕士研究生)》。请按照要求做好资料整理,如提交后审查未通过,需及时重新提交。

3.考生需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考生准备

1.现场复试的考生条件要求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入校所需证件(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

(3)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

2.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条件要求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具有音频、视频功能的设备(电脑、手机等设备)和配件(电源、支架),按照复试通知在设备中安装好必要软件,并且进行注册试用。

(2)面试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

(3)考生所在场所尽量为独立空间,环境简洁、无遮挡。复试全程中不得有任何其他人干扰复试,不得查阅参考资料等。如因考生未按要求准备合适面试场所而导致复试无法顺利进行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不得对复试过程拍照录音录像,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

十、成绩评定及录取方法

1.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加权总成绩进行名次排序。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40%;按总成绩排名名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2.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所有招生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十一、信息公示公开

1.学校将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审核。

2.拟录取后,考生应及时提交电子版《体检表》(空白《体检表》见附件6),提交至“高层次人才数字化平台”,并保留原件备查。考生体检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不能及时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做出说明可延后提交。考生须确保提交《体检表》真实有效,对伪造或者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及严肃考风考纪

1.在复试前应采用电子邮件、平台系统等途径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 考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替考。

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其它

1.《关于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时间的通知》(待发布)《北京服装学院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咨询的通知》(待发布)在研究生院官网另行发布。

2.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服装学院简介及概况:

https://www.bift.edu.cn/xxgk/xyjj

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bif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5号楼711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28814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biftyzb@bift.edu.cn

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428828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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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_2025年硕士研究生现场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docx

附件2_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docx

附件3_政审表.docx

附件4_关于政审表的延交情况说明.docx

附件5_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6_体检表(拟录取考生提交).docx

附件https://yjs.bift.edu.cn/zsgz/zsxx/4cf85017157843398f1a7a5395f5fa1f.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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