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的公告
根据《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教委 关于加强我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4〕93号)要求,经校长办公会讨论以及财务处公示,我校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6000 元/学年,非全日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4000 元/学年。
特此公告。
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