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规〔2014〕11号)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按学年度收取(如有变化,以当年通知为准)。
2、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选和发放。
(2)国家助学金:所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培养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均可获得6000元/生·年的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入校后可获得10000元的新生学业奖学金;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学业表现分为一、二、三等,覆盖面为100%,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可充抵学费。
(4)单项奖学金:对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设有各类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创新科研基金:在校研究生均有机会申请科研资助经费。
(6)助学金: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助研等“三助”工作岗位。
(7)困难补助: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研究生,入学后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困难补助。
(8)国家助学贷款及入学绿色通道:学校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