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奖助体系
为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和科研,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生,下同)100%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1、学业奖学金
①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2000元/人.年。所有推免硕士生第一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类及标准: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奖学金20000元。
3、专项奖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活动、学术活动、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4、社会奖学金,由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定向捐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按其奖励办法规定执行。
5、国家助学金:硕士生6000元/人.年。
6、学校设有“助教”、“助管”“助研”岗位。
(二)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