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96号)文件精神,现对2014年度研究生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备注:本标准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2014年秋季学期以前入学的研究生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