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我校(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坚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在复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接收推免生的范围及条件
1.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院)当年研究生招生规模,我校(院)2025年计划接收外校推免生人数不超过20人。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并在我校(院)研究生处网站公示。
2.接收推免的专业
我校(院)接收推免生的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推免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外校推免生申请条件
⑴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⑶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⑷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特别是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无重修、补考课程,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授予的各项条件。
⑸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创作方面有突出成果,具备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素质。
三、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报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学科、专业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2.我校(院)发出复试通知。我校(院)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并在规定时间内至我校(院)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院)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单位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⑴审核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⑵本科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⑶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和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4)思想道德考核表,加盖院系公章,密封后在该信封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4.办理拟录取手续。研究生处汇总复试合格者名单后,学校(科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院)指定校医院体检,并进行思想道德考核工作。体检合格拟被录取者应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受待录取通知。
5.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6.被我校(院)接收的推免生如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7.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院)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招生单位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四、奖助学金
具体执行标准参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五、信息公开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不但直接关系学生的利益,而且直接影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质量和声誉。学校(科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和网站,将我校(院)接收推免生管理办法、招生专业目录向社会公开,并将通过复试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及复试成绩按要求进行公示。各招生单位要严格按本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推免生接收工作。对工作过程中违反规定或徇私舞弊的单位或个人,学校(科学院)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31-89631824
邮箱:yzb10431@163.com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qlu.edu.cn
附件: 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接收推免专业目录见https://yjszs.qlu.edu.cn/2024/0927/c6761a247805/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