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不在此目录中的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能报考,违规报考者将不予准考。各专业初试科目与普通计划招生初试科目相同,可查看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002
|
经济学院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2
|
经济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2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2
|
经济学院
|
025300
|
税务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2
|
经济学院
|
025400
|
国际商务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2
|
经济学院
|
025800
|
数字经济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3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3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3
|
法学院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4
|
管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4
|
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1
|
社会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2
|
人口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3
|
人类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304
|
民俗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0400
|
民族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60100
|
考古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5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145100
|
文物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135400
|
戏剧与影视(全日制)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6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8
|
历史文化学院
|
060200
|
中国史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8
|
历史文化学院
|
065100
|
博物馆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9
|
教育学院
|
040100
|
教育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03
|
学科教学(语文)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15
|
小学教育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9
|
教育学院
|
045114
|
现代教育技术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0
|
音乐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
|
01
|
音乐学
|
010
|
音乐学院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0
|
音乐学院
|
135200
|
音乐
|
00
|
按专业报名
|
011
|
体育学院
|
045201
|
体育教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1
|
体育学院
|
045202
|
运动训练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2
|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4
|
中国古典文献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
|
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2
|
蒙古语言文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3
|
维吾尔语言文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4
|
哈萨克语言文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5
|
朝鲜语言文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6
|
藏语言文学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7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
07
|
民族语文翻译
|
012
|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
|
050108
|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45108
|
学科教学(英语)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3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4
|
文学院
|
050101
|
文艺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4
|
文学院
|
050105
|
中国古代文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4
|
文学院
|
050106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8
|
美术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
|
02
|
美术学
|
018
|
美术学院
|
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00
|
按专业报名
|
018
|
美术学院
|
135700
|
设计
|
00
|
按专业报名
|
018
|
美术学院
|
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19
|
舞蹈学院
|
130100
|
艺术学
|
03
|
舞蹈学
|
019
|
舞蹈学院
|
135300
|
舞蹈
|
00
|
按专业报名
|
020
|
理学院
|
045104
|
学科教学(数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0
|
理学院
|
045105
|
学科教学(物理)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0
|
理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0
|
理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2
|
通信工程、光电信息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020
|
理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0
|
理学院
|
070100
|
数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0
|
理学院
|
071400
|
统计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1000
|
生物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71300
|
生态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1
|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二)拟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注:汉族在职考生招生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国家战略、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服务。
(二)生源范围为:
1.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2.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5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3.在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教职工;在西藏工作且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毕业生。
(三)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四)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和考生生源省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报考资格审核程序,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资格审核结果,如有疑问及时与生源地省份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系。
(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
1.网报时“考试方式”选择“全国统考”,“专项计划”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录取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填写原则为非在职考生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在职考生按单位意见栏的盖章单位填写。
2.报考美术学院的美术与书法、设计专业的考生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
3.“中央民族大学”考点的网上确认时间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另行通知。
4.具体报名参见《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
(三)考试安排与我校普通计划的硕士招生考试安排相同。
四、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统一确定的分数线基础上根据生源情况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与学校的录取原则,按照最终成绩择优录取。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已录取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二)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考生调到本计划录取,本计划的考生也不可以调到本计划以外录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三)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在职考生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
五、学制与学费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的培养要求、学制、学费、住宿费等与我校其他普通类计划研究生要求一致,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就业管理
(一)就业。骨干计划学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就业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对未履行定向协议的毕业研究生,将视情况记入个人征信档案。
(二)派遣。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研究生派遣回定向地区就业单位;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三)升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四)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央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各专业学位硕士招生简章和研究生院有关研招工作通知要求执行。如以上内容与教育部《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要求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邮编:100081
联系部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智楼314)
电话:010-68938708
网站:https://grs.muc.edu.cn/yjsyzsw/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参见:(https://grs.muc.edu.cn/yjsyzsw/lxwm/yxl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