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北京市《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相关工作文件等,结合本报考点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报考点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二、报考点选择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以下考生可选择在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报考
1.北京物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如果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可选择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参加考试。
其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 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96陆军装甲兵学院报考点。
2.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考生
(1)应届生:毕业院校所在地在北京且报考北京物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
(2)其他考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须选择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
3.报考河南、天津招生单位的考生
根据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统一安排,报考河南、天津招生单位的考生,可选择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报考其他省市招生单位的考生请勿选择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
(1)应届生:毕业院校所在地在北京且未设立考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艺术类院校所在地在北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其他考生:考生须满足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京的条件,具体要求是: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2024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
其中:报考河南、天津招生单位的考生,如果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如果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2个专业。请勿选择本报考点,按照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选择指定报考点。
(二)特别提醒(不符合选择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的几种情况)
1.北京物资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二学位在读考生,如果报考京内其他招生单位,须选择对应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须按《报考单位—北京报考点一览表》选择报考点。
2.毕业院校(不含艺术类院校)在京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如果报考河南、天津的招考单位,须选择所在院校报名考试(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不满足在京报考条件的考生,请根据自己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合理选择报考点,避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
4. 报考河南、天津招生单位的考生,“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或科目代码为“910-919”之间的,须选择1116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
5. 报考河南、天津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96陆军装甲兵学院报考点。
三、网上报名
(一)网上信息填报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
(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
(3)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历(学籍)校验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网上支付
选择北京物资学院作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注: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
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网上确认
根据工作安排,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选择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网上确认开始前,本报考点将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和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预计10月下旬发布),请及时关注。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对于二学位在京高校在读考生,不用提交户籍或社保证明。如果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为往届生身份报考;如果以即将取得的二学位学历报考,为应届生身份报考。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注: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困难或问题,请主动联系本报考点。
五、其他事项
(一)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费138元/人,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二)对于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已启动考务组织程序、安排考试资源,故一律不予退费。对于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由研招网对账结算后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预计于2024年12月底返还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进行,请考生不要注销支付账户,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
(三)在本报考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如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须在本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一天提交申请材料,经报考点提出初审意见后报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考生进行联合评估,研究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由报考点告知考生。
申请提交材料及流程:
1.《北京教育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
2.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残疾考生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5.患有疾病的考生须提供近期(两个月内)二甲(含)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听力残疾考生申请免除外语听说(听力)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听力检测;
6.其他无法提供残疾证或医院证明的特殊情况,请联系本报考点。
以上材料请务必在网上确认结束前一天,邮寄到本报考点以便审核上报,审核完毕后,相关材料原件由本报考点邮寄回考生。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北京物资学院,收件人: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电话:010-89534320。
(四)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须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特别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初期、末期高峰时段,避免网络拥堵。报名时间一经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六)考生须密切关注本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本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本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
(八)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95343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网址:https://yjsb.bwu.edu.cn
或搜索关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
北京物资学院报考点详细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校本部)。
(九)相关文件链接
1.《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410/20241008/2293342617.html
2.《北京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https://www.bjeea.cn/html/yk/sszkzc/2024/1008/85800.html
3.《北京市研考报考点选择具体要求》
https://www.bjeea.cn/html/yk/fujian/2024/1008/85801.html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