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上海戏剧学院报考点(3121)网报须知

招生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院
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26考研全科上岸规划营「择校•规划•备考」

一、接受报名的考生范围

(一)上海戏剧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21)仅接收以下两类考生:

1.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考生须符合《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2.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

(二)上述两类考生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1.在上海市高校就读的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上海市户籍往届生。

3.工作所在地在上海的非上海户籍往届生(证明材料见本须知的第三条)。

除上述考生外,其余考生请选择本人就读高校、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按其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建议考生查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报名点的报名公告。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海戏剧学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请考生仔细对照招生单位公布的“报考条件”及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慎重报考。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网报时须在备用信息栏中写明“同等学力”,并按照《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在网上确认日期开始前,将所需纸质材料寄达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电话:021-62488077)。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的报名条件请咨询有关招生单位。

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属于“同等学力”考生。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八)考生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九)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https://www.shmeea.edu.cn/page/05100/index.html)、上海戏剧学院报考点(https://zs.sta.edu.cn/ssyjszs/list.htm)、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网上报名期间,本报考点将不定期通过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板块(网址:https://zs.sta.edu.cn/ssyjszs/list.htm),对不符合上海戏剧学院或上海戏剧学院报考点报考要求的考生发布报考提醒,请考生注意查询。

(十一)在上海市参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

三、网报信息确认

(一)确认时间: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确认时间内,考生须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按系统提示及要求提交确认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手续(以确认时的系统要求为准),否则网报信息无效。建议考生尽早准备和上传资料,以免资料不符合要求,又没有足够时间重新准备。

(二)选择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121)的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临近有效期限,请及时更换,确保网上确认和初试时,证件在有效期内)。

2.在沪证明材料:

往届考生提供以下两项材料之一:

▲户籍在上海的往届考生: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首页+本人页,两页都要提交)或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盖公章)扫描件;

▲工作所在地在上海的非上海户籍往届考生:本人2024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

3.学历学籍材料(仅限网上报名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类别
需上传的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无法在学信网查询到本人学历的(如毕业年份较早或毕业于军队院校等),请先至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https://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于境外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的考生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原件照片)
因本人姓名变更或证件号码变更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更名页。若证件号码变更的,除上述材料外,须再由毕业院校出具考生本人以旧证件号码获得毕业学历的盖章证明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培养单位同意考生本人报考的证明,并写明“知晓该考生报考情况并同意该生报考研究生”。

5.网报信息确认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预计于10月下旬在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 “硕士研究生招生”板块发布,请考生留意。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本考点根据确认考生的情况安排初试考试地点。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

(三)研招期间如有新的要求、公告等信息,将在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板块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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