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7.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3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仅能报考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我院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人员,不享受奖助政策,不安排住宿。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8. 现役军人报考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9. 我院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1.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查看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 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点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五、资格审查
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按我院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核验方能准予考试。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试
1. 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七、复试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院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 复试调剂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在我院官网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专业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 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八、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复试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2. 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培养和就业
1. 学习方式和学制
除工商管理专业为非全日制外,我院培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中的工商管理专业学制2.5年,其他专业学制3年。
2. 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应提交人事档案,转接党团关系,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提交人事档案,则视为定向研究生,即有就业单位,有固定收入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以上(一)至(十)项规定中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200元/学年/生;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10000元/学年/生,调剂考生11000元/学年/生;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共6万元,分2个学年缴纳。
住宿费:800元/学年/生。
十二、奖助政策
我院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1. 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全日制一志愿新生,凡被我院当年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一志愿新生,正式注册入学后,推荐免试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8000元;毕业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且毕业专业为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可获得三等奖学金6000元。
2.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6000元,覆盖率为50%左右(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等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3. 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
4. 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都享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
此外,我院还设有应届生考取博士、优秀毕业论文、新苗课题、法学教育奖学金等资助。
十三、学校代码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101
联系电话:028-69360666
联系人:赵老师、兰老师
院网主页:http://www.sass.cn
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
邮 箱:yjs89101@126.com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斑竹园街道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斑竹园院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