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原则
为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鼓励本校考生一志愿报考,提高我校生源质量,进一步激发研究生学习与科研的活力,根据我校文件《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方案实施办法》(上理工[2019]89号)要求,202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学业奖学金在参照以下优先级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进行评定。
①推免生;
②第一志愿中的原985、211院校和本校考生;
③第一志愿中除原985、211院校和本校考生外的其余考生;
④调剂生中的原985、211院校考生;
⑤其他调剂考生。
二、相关说明
1、以上所述的原985、211院校及本校均不包含独立学院及自考、函授、夜大、网络学院等成人教育形式。
2、在保证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各学院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定合理化的奖学金评定方案。目前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出版学院(出版印刷与艺术设计学院)、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有自定方案,其余学院参照学校评定原则进行评定。
附:学院自定评定方案
005-外语学院.pdf
008-马克思主义学院.pdf
010-出版学院.pdf
020-东方泛血管器械创新学院.pdf
三、第一阶段奖学金等级评定公示
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要求,为保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在学院评定、公示的基础上,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电话:021-55272521
电子信箱:yzb@usst.edu.cn
附:2024级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奖学金评定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