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员组织关系
(一)市内转入
原学习或工作单位隶属北京市管辖、以及中央在京高校的党员,由本人联系原单位党组织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平台网上转接,接收党组织名称和代码如下:
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北京服装学院新生支部委员会”,组织代码011100201898。
(二)市外转入
原则上必须通过线上转接,接收党组织名称和代码如下:
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北京服装学院机关委员会”,组织代码011100053313。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10-64288253
2.团员组织关系
(1)转入说明
根据团中央统一工作部署,录取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及时将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各高校在开学前不应建立新生团支部。
(2)操作流程
新生硕、博团员入学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于9月10日前建立新生所属团组织。组织建立后,学生通过“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或“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申请,具体流程可分为两类:
转接一:北京共青团系统内部转移
北京共青团下属团员,在系统上提交转接申请后,等待新生所属团组织审核通过即可。
转接二:智慧团建系统转北京共青团系统
非北京共青团下属团员,应联系本人转出团组织(即外省市团组织)在外省市系统中提交转入北京申请,同时团员需要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注册登录,注册流程如下:
1.使用个人手机搜索微信公众号“青春北京”,在公众号界面右下角选择“北京共青团系统”,在系统中,点击“我的”,进入登录页面;
2.选择“创建账号”,并按照操作流程完善个人信息,点击“注册”;
3.完成注册后,“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会自动将已完成注册登录的团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团员编号)与外省市转入团员的申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团员编号)进行复核检验。校验信息无误后,即给外省市系统发出转移成功的信息。
我校各新生所属团组织将会根据新生名单,于9月30日前审核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待审核完成后即完成转接。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校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88033
3.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北京生源不转户口。其他地区根据自愿原则进行户口迁移,要求不转户口的研究生请办理入学手续时由本人签字确认。
京内其他高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需提交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
京外生源户口迁入,需提交本人《户口迁移证》。请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办理迁移证,否则公安机关不予落户。按公安机关办理程序,一般要到第二年三月份才能正式落户,期间可能会影响涉及户口事项的办理。
(1)户口迁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路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确保地址和单位名称准确无误);
(2)出生地、籍贯为县(区)一级或地级市一级,如“*省*市”、“*省*县”、“*省*市*区”以及“*省*市*县”,不能只填写到省一级,直辖市的除外(如天津市等);
(3)婚姻一栏,空白默认为未婚,如果为已婚,需携带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之后才予以落户;
(4)户口迁移证字迹清晰,如字迹不清,务必请当地派出所更换;
(5)姓名、曾用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务必准确,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与报考信息、身份证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6)须有农业家庭户、农业集体户、非农业家庭户以及非农业集体户等标示,如果当地取消农业与非农业之分,请自行用铅笔在备注栏里注明;
(7)骑缝处和日期位置须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若有手写改动,需在改写处加盖户口专用章;
(8)应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时间以迁出时间为准,非应届毕业生请在入学前两周内办理户口迁移相关手续,本校应届毕业生不转户口;
(9)户口迁移证请入学报到时携带,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新生按要求及时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户口迁移证提交地点: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户籍办理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校保卫处户籍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10-64288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