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相关规定及《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要求,学校将于近期启动复试调剂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复试分数要求
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专业调剂分数要求。各专业调剂分数要求见下表。
表详见:https://www.nsmc.edu.cn/gs/70601.html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必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二)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如英语、学历、学制、学习形式要求等),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无法参加复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以及我校各专业的调剂分数线。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初试外语应为英语一。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六)申请调剂到以下专业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还需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1.申请调剂药学(1007)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报考专业所属专业)应为:药学、中药学、中药。
2.申请调剂公共卫生(1053)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或报考专业所属专业)应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医学技术。
三、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预计于4月8日00:00开始接受调剂,此次调剂系统开放持续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需调剂专业及缺额信息详见附件2)。
四、调剂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调剂无效。
(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复试通知,不接受复试通知的应主动拒绝复试,以免耽误其他考生复试机会。
(四)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调剂成功并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基于诚实守信原则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心理测试、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五、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一)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业背景、初试科目等顺序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复试一般为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1.5。
六、调剂程序
(一)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二)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三)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以上(一)~(三)步骤为申请调剂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在调剂系统进行(一)、(三)步骤的“填报调剂志愿”和“回复复试通知”操作,调剂申请方有效!
(四)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
(五)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六)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确定录取。
以上(四)~(六)步骤为复试、录取阶段流程,调剂考生必须完成(四)、(五)步骤的操作,调剂、待录取方有效!
七、其它
(一)我校所有专业复试均采取现场复试,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对外发布、传播复试内容和信息。如有违反,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二)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学院。
(三)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四)请各位考生一定预先详细了解我校《川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提前做好备考工作。
(五)调剂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
(六)调剂考生须按要求的时间、地点报到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调剂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所有复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附相关证明材料)、大学阶段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复试费交纳收据;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报考时,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具的报考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致不能录取、入学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注意:1.个人简历、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留存原件,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核查原件并留复印件;
2.交验材料需在有效期内(如身份证)。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允许其参加复试。
4.若提供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
(七)学校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12小时内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八)研究生工作部(处)及各院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