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2024级拟录取硕士研究生须完成相应的手续,并经学校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录检通过后,方可正式录取。现对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移、人事档案转接等问题予以通知如下。
一、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 党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新生党员均须转接本人党组织关系。
山东省省内新生党员:一般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网上转接。
山东省外新生党员:可以采取线上或线下转接的方式,线上可以通过“灯塔-党建在线”进行线上转接,如无法完成线上转接,需持县级以上单位党委组织部门或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开具的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聊城大学XXX学院委员会”),到录取学院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通过线上转接的新生党员,请于临近入学报到之前完成网上转接申请,待报到后,学院党委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进行网上接收。注意提交转接时有效期选择90天,防止过期。
拟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见附件1。
2. 团组织关系转接
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新生团员须转接本人团员关系。
团关系转接由团员个人或转出团组织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https://zhtj.youth.cn/zhtj/)进行转接,申请转入组织应选择“聊城大学团委—录取学院团委—相应接收的团支部”,待报到后学院团委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进行接收。如无法完成线上转接,需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校后联系学院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此项工作待新生入学后完成,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户口迁移
根据国办发〔2016〕 72号和鲁政办发〔2017〕33号文件精神,及鲁公通〔2017〕109号《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
需要转户口的同学,请注意以下几点:
1. 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必须与入学通知书“姓名”完全一致;
2. 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必须详细到省市区(县);
3. 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原因必须为“大中专招生”或“升学(上学)”等与上学有关的词;
4. 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填写“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文化北路34号2024级新生”;
5. 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骑缝章及右下角处户口专用章,右侧空白列加盖“以下空白”章、空白章或系统自带以下空白字样,盖章必须清晰可见;
6. 户口迁移证必须由电脑打印内容,手写无效。
山东省新生报到需持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个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省(市)新生需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身高、联系电话、学院名称),报到时交学院,由学院统一到学校安全保卫处办理落户手续。所有资料开学后尽快交至保卫处户籍科,逾期未交视为自愿放弃迁移。12月31日后不再接收新生户口迁移工作。
三、人事档案转接
1. 根据《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硕师计划、公费师范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在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提供人事档案调档函电子版,应届生将调档函递交本科毕业学校,由学校寄至我校;非应届生将调档函递交个人档案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按调档函要求寄至我校,档案转接截止时间:2024年8月1日。
调档函下载请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gl.lcu.edu.cn),(请考生自行下载,彩印。下载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0日)
2. 非全日制学生为定向考生,其人事档案不需转入我校,但须签订定向单位、学校、学生本人三方协议(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相关信息,交由定向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5月30日前邮寄到录取学院。
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及非全日制考生的三方协议请邮寄至各录取学院,邮寄地址详见附件3。
四、录取通知书邮寄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拟录取的考生录取检查通过后,方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学校拟定于6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均采用邮寄方式,不再安排自行领取。
考生须登录聊城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zgl.lcu.edu.cn)自行填报个人录取通知书发放地址。(填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30日)。
五、公费师范生拟录取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手续办理
根据教育厅《关于规范公费师范生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办理程序的通知》要求,公费师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时,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委培单位所在地为定向市,定向委托单位为定向市教育(教体)局。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毕业派遣时,档案应派送至定向就业市教育(教体)局。
1.考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公费师范生需要将报考时签订的《山东省公费师范生补充协议登记表》,扫描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录取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如:文学院+张三+371501199812121919.pdf)交录取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材料开学时交录取学院。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0日。
2.考取“农村硕师计划”推免生的公费师范生只需提供《山东省“硕师计划”教师聘用合同》,扫描成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录取学院+姓名+身份证号,如:文学院+张三+371501199812121919.pdf)交录取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材料开学时交录取学院。电子版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0日。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在规定时间内由校医院统一组织体检。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统一安排体检,拟录取考生本人须自行选择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升学体检(体检报告日期需为2024年3月1日以后),5月30日前请将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
建议非全日制考生将体检报告与三方协议同时邮寄,邮寄地址详见附件3。
七、其他
1.档案等重要材料建议使用顺丰或EMS快递。
2.本通知若与上级政策不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635-8239267。
附件1 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支部名称一览表
附件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附件3 人事档案或三方协议邮寄地址
聊城大学招生工作处
2024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https://yz.lcu.edu.cn/zsdt/tzgg/5553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