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便于各位同学来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及档案转寄等事宜,现将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党员、团员组织关系转入
(一)党员组织关系
请原党组织于2024年6月底或7月初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避免开学办理转入时因介绍信过期导致无法接收,介绍信有效期请开90天。
1. 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外党组织转入的,分以下两种情况:
省外党务系统可线上连通的,搜索“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可开具电子介绍信(注意:原党组织要将电子介绍信打印出来或截图发给学生以便在深圳办理转入时上传深圳智慧党建系统)。
省外党务系统无法线上连通的,需开具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接收党委(去向):中国共产党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 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内深圳市外党组织转入的,原党组织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申请,接收党委选择: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
3. 组织关系从深圳市内党组织转入的,原党组织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发起申请,接收党委选择: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
温馨提醒:
1.《介绍信》上的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党员要先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要显示完全,不能打星号)、民族、政治面貌等。
2.《介绍信》上的盖章须是党委公章,公章要清晰。
(二)团员组织关系
具体转接工作开始时间以各学院团组织通知为准。
二、户口迁移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非深圳市户籍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移至学校,本市户口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南科大各院系。
(二)每年10月1日前新生递交入户资料。逾期未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户籍迁移,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三)学生集体户口需集中进行办理,时间周期较长,户籍迁移期间学生需保管好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免丢失。户籍迁移期间无法补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户籍迁入学校后再行办理。
三、档案转递
研究生档案应通过机要函件或高校学生档案专用EMS转递至我校各系(院),原则上不得由研究生本人自行带至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