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拟录取研究生调档、签订定向协议书和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确认工作通知如下,请各位拟录取考生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一、非定向考生
所有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须调人事档案。
请该类考生于5月24日前将人事档案调入录取培养单位(应届生档案可推迟到新生报到时调入录取培养单位)。单独考试、定向委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转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调档函由各培养单位加盖公章后(寄)发放给考生,如未收到调档函请直接与培养单位联系。
人事档案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或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xxx(学院)xxx老师(亲收)。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人事档案”,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各培养单位。因录取工作需要,建议考生档案通过邮政EMS直接寄至各培养单位(学院、中心、所)。
二、定向考生
所有录取类别为定向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合同(协议书)。
(一)普通定向考生
请下载附件中的《硕士研究生定向合同(普通定向考生)》,一式五份(若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相同,则本协议一式四份),先将空白处填好,由考生签字、用人单位、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于5月24日前寄至各培养单位,然后由各培养单位统一交研招办。我校集中审核签字盖章并留存一份,其余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返回给考生,考生本人留持一份,其余由考生交用人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
签订定向合同的单位原则上应为录取时确定的工作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定向合同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xxx(学院)xxx老师(亲收),或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xxx(学院)xxx老师(亲收)。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硕士生定向合同”,将合同直接寄至各培养单位,有疑问请直接咨询各培养单位。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考生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一式五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和丁方签字盖章,并于5月24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请下载填写附件中的《少骨计划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一式四份,由考生本人签字后寄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协议书经我校审核签字盖章后,由考生本人交给乙方签字盖章,并于5月24日前将其中的两份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的人事档案可转入我校,寄送方式参见本通知第一条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寄送相关要求。
定向协议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30079,联系电话:027-67861488(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少骨计划硕士生定向协议”)。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确认
1.工作安排: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拟于6月下旬通过邮政EMS发出。录取通知书等材料的接收地址默认为考生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填报的通讯地址。请全体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完成邮寄信息的确认工作。
2.确认时间:2024年5月27日00:00-2024年5月31日24:00。
3.确认流程:请各位考生经实名注册后登录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网址:https://grd.ccnu.edu.cn/student/sslogin(建议使用火狐、360极速、Microsoft Edge等浏览器),点击“我的信息(硕士报考)”,在录取信息区域点击“通知书地址确认”按钮,对录取通知书等材料邮寄地址的各项信息(包括紧急联系人信息)进行核对、修改,最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邮寄信息。
选择“自取”的考生,请本人携带有效证件于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
遇有特殊情况,考生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027-67861488、67867707。
各培养单位秘书老师联系方式:https://gs.ccnu.edu.cn/yxyjsm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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