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考研调剂指导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院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考研专业课复习资料
26考研全科上岸规划营「择校•规划•备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和《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提示》有关文件和通知要求,上海市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结合我校《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关于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沪工程研〔2017〕16号)、《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沪工程研〔2019〕31 号)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沪工程研〔2019〕30 号)的相关文件精神,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发展为目的,以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导向,以研招安全、优化生源结构、服务需求为重点,为确保我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平稳、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时间

调剂复试时间:2024年4月8日-4月22日。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考试方式

初试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

(二)初试成绩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区分数线以及我校各学院确定的调入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

(三)报考专业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且须符合调入专业的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即学科专业代码必须在调入专业要求的范围内。

(四)考试科目

1、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不得替代统考科目。

2、对政治、英语、数学等统考科目的要求:

(1)政治(科目代码101)统考科目必须相同,未考政治科目考生不得申请调入考政治的专业。

(2)英语(一)(科目代码201)与英语二(科目代码204)可视作相同相近科目。仅接受初试外语科目为英语一(科目代码201)或英语二(科目代码204)的考生,不接收外国语考试科目为非英语考生的调剂申请。

(3)数学(一)(科目代码301)、数学(二)(科目代码302)、数学(三)(科目代码303)可视作相同相近科目。

(五)申请调剂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所有调剂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申请。

(六)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如下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之间,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的,即使收到我校不同专业(或方向)的复试通知,也只可确定参加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复试,否则不予录取。

三、工作程序

(一)调剂信息采集和申请

1、3月2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的意向采集模块开通。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公布调剂专业等信息。

2、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开通,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调剂模块开通后,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主动解锁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学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二)调剂服务系统流程

1、我校预计将于4月9日前完成首批调剂考生遴选,一般按一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2、对遴选的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00-22:00时间段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对不及时回复的考生,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提醒。超过回复时间且无法联系的,可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3、在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4、调剂复试工作预计最迟于2024年4月22号之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方式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5、调剂复试结束三天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及时进行解锁,缩短考生等待,减缓考生焦虑。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00-22:00时间段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对不及时确认的考生,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提醒。超过回复时间且无法联系的,可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首批调剂工作完成后,我校将视计划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并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进行公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四) 4月下旬,完成拟录取工作,并按规定公示。5月上旬,拟录取名单录取检查。5月中旬,拟录取结果上报。6月,录取结果面向社会统一公开。

四、复试办法

(一)调剂考生遴选

1、遴选基本原则

学院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中填报信息和学院研究生调剂遴选规则选拔调剂复试考生,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2)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数学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遴选方案

在我校调剂申请时间结束后,学院下载“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中申请本学院的学科专业的所有考生信息。

学院可按照学科专业(申请前4位学科代码)或研究方向(申请前6位学科代码)需要调剂的招生数,根据不低于120%的比例,按照初试成绩总分制定调剂复试分数线。如果调剂申请数不足120%,则按实际申请人数复试。

对于调剂范围有跨学科的,须按照不同学科门类考生的成绩高于对应国家线的分数高低(即考生初试成绩-对应门类国家线)排序,按排序结果从高分到低分遴选。

(二)具体专业的调剂学科范围和要求见学校调剂公告。

(三)调剂复试环节

1、调剂申请关闭后,学院根据遴选规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通知考生报到时间、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和流程。远程网络复试要通知考生复试平台及复试要求,并提前与考生检测复试网络、摄像头等是否无误。

2、复试主要包括面试和笔试环节。

3、面试环节注意事项

对于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随机产生面试题目,杜绝泄题漏题。复试形式采取远程网络面试的,要采用一远一近双摄像头方式,防范考生利用ChatGPT等AI技术手段作弊。

面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面试中注重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笔试环节注意事项

复试阶段的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1.5小时-3小时,具体考试开始与结束时间由学院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考生应独立完成笔试,现场复试的,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两位监考人员及两名巡考人员,监控考生作答情况。采取远程网络笔试的,要采用一远一近双摄像头方式,保证监考人员全程监控考生复试情况,要防范考生利用ChatGPT等AI技术手段作弊。

5、所有笔试和面试安排要提前三天报研究生招办。笔试和面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学院做好相关准备和资料备份,至少保存一年。

6、三随机原则

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成人员”、“随机抽取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复试专家人员分组、考生分组和考生复试顺序均应随机生成。

7、成绩计算方法

(1)非MBA、MPA专业

复试考生比例、复试成绩比例等按照《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沪工程研〔2019〕31号)执行。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前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审核。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和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组成,复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35%;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5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15%。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MBA、MPA专业

MBA、MPA专业的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由四部分组成,英文能力面试占10%,管理专业能力面试占30%,个人综合素质面试占5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10%。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组成,录取成绩总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MBA、MPA的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8、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基础上,根据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政审合格后依次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学院须在调剂复试后三天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同时应了解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同时也要考虑能否到校参加线下复试,请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即使已接受相关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一般在8:00-22:00之间),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期间要保持电话畅通,避免没有接收到确认通知和学院提醒通知,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咨询和申诉渠道

咨询见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网址https://ge.sues.edu.cn/c8/c8/c19709a248008/page.htm

申述方式: 67791223(陈老师、熊老师) 研究生处 021-67791236(李老师) 电子信箱:yz_sues@sues.edu.cn

纪检监察 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509 电话:021-67791256 其他方式详见https://jj.sues.edu.cn/10314/list.htm

七、郑重声明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郑重声明:我校研究生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https://ge.sues.edu.cn/19709/list.htm) 以及“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

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虚假宣传,尤其是“调剂包录”“包过包录”的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且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我校对考生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概不予负责;同时,对于冒用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保留一切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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