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调剂复试工作于4月8日启动,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参照一志愿复试,详见各学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复试录取实施方案(细则)。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允许调入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和初试统考科目要求见附件。
4.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拟调剂的招生专业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条件,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审核复试名单。
2.学院应根据已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含调剂细则)中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将相关专业的调剂要求填入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提前公布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
3.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1:1发送复试通知。
4.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各学院需与研究生院确认该计划是否有调剂名额,没有名额的不予调剂。当该计划内上线考生数和上线考生报考专业数均多于该专项招生计划数时:对于有上线考生的各专业,仅对初试成绩总分专业排名第一者计算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国家分数线总分),并按该专项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调剂流程
1.公布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含调剂细则)。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3.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须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或学院通知准备材料,提交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6.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7.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注意事项
1.学院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官网。
2.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完成调剂报名、接受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3.诚信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4.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6.未尽事宜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办法与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上级政策为准。
7.本办法由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