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现将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加分的上级部门审核结果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
电话:0373-3831381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复试前我校将对参加复试的申请加分考生资格进行复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包括加分后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向我校提交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准考证、服务期满证书等),考生需将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PDF文件,于3月29日前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xyyjszsbgs@163.com,邮件命名格式为:申请加分材料_姓名_考生报名号)。
教育部审核结果如有更新,我校将根据研招网信息实时更新并补充公示。
附件:https://www.xxmu.edu.cn/yjsc/info/1013/36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