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入场及安检说明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点。
所有考生于考试当天上午7时20分、下午12时50分进入考点。
考生因迟到等个人原因或因不配合考点入场安检工作导致影响正常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根据考场规则,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2.按照教育部、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及考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背包(含手提袋等)、水杯、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手表、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照相设备、扫描设备、其他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橡皮、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
为便于考生快速有序地进入考区,我校应届考生请将手机、背包等物品存放在宿舍中,只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必备的考试用品进入考区。其他考生非必要不携带手机、背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或按照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存放。
3.考生须注意预留充足时间,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将手机、背包等携带的规定以外物品放至我校考点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后,通过“智能安检门”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身份核验。考生应有序排队,主动配合检查核验。对于发现携带疑似物品、提示异常的等情况的考生,须在物品存放处安置相应物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复检,再次通过“智能安检门”安检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场。
4.请考生提前检查个人物品,请考生不携带智能手环、手表等电子通讯工具,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我校招生处电话报备登记。
5.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再次接受监考员身份核验和安检。发现违规物品的须存放于安检区物品存放处,考场门口楼道不得存放任何考生物品,再次通过入场安全检查及监考人员检查后方可进入考场。
二、其他重要提示
1.考前已确诊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且尚未痊愈的考生,请于2023年12月22日12时前发送电子邮件(须详细写明考生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诊断证明)到我校招生处邮箱,申请在备用考场进行考试。
2.如有出现发热、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的考生,考试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务必保持网上报名和确认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重要提醒信息。
4.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研考公告信息,了解研考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5.联系方式
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邮箱:xafazs@xafa.edu.cn
招生处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