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公告

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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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建于1915年,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双一流”建设以及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我校研究生教育始于50年代,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高校之一。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2个学科入围一流学科建设名单。工程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材料科学、地球科学、农业科学、化学、社会科学总论、数学等学科进入ESI世界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进入世界排名前1‰。在学科评估中,水利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保持领先。学校共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覆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9个学科门类。

一、招生计划

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招生目录。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参考计划,实际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招收推免生人数及生源情况等予以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同学术学位研究生。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二)考试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注意事项

1.报考点的选择: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河海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3206);③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④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的报考点和参加考试时的考点必须完全一致。

2.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其他

1.其他相关事宜请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考生在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以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报考点的网报公告信息。

2.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院网站:http://gs.hhu.edu.cn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1号 邮编:210024

电话:025-83786303 电子邮箱:hhuyzb@h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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