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博州报考点报名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点信息
报考点代码:6520
报考点名称:博州教育考试中心
联系方式:0909—2319248
负责区域:本报名点仅负责接收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博州(含第五师)考生的报名工作。
考试地点:博乐市市区学校,具体考点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时查询。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
三、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进行报名。
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确认工作
㈠确认时间:自治区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7:00前。
㈡确认方式: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不必到现场确认,只需在网上按要求上传确认所需材料,等待审核结果,完成网上确认手续。
㈢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2.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对上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①户籍在博州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②户籍在博州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③户籍不在博州但在博州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在博州缴纳的最近一个月(7月--10月之间)的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④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确认时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考试。
五、报名考试费
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所有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规定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六、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正确选择报考点,对误选报考点的考生,本报考点将不予办理报考确认手续,其后果由考生自负。其他本《公告》未尽事宜,考生应通过定期登录“研招网”查看新疆教育考试院、博州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友情提示:请考生关注学信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si_chesicc)和研招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hiyz)并使用本人手机号和微信绑定学信网账号,以便接收“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交费结果通知”及本报考点其它事项提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