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我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和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推进交叉学科深度结合,鼓励临床问题导向型及多学科融合研究生培养,实施团队制导师指导方式,支持相近研究方向和具有相同研究聚焦点的研究生导师联合招生,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2024年继续实施“学科交叉融合项目”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
本专项招生计划共40名,其中临床基础联合培养(20名)、医学人工智能+(不多于5名)、中医传承与创新+(不多于5名)、脑科学+(不多于5名)和器官衰竭防治+(不多于5名)。
二、申报导师要求
1.临床基础联合培养(含西医中医联合):临床学科(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导师一名(不含专业型硕导);基础学科(含基础医学、生物学、药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
2. 医学人工智能+:生物医学工程学科导师一名,医学门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招生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
3. 中医传承与创新+:中医学科导师一名,医学门类(不含中医类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
4. 脑科学+:神经生物学导师一名,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导师一名。招生专业方向为神经生物学。
5. 器官衰竭防治+:临床医学-内科学(肾脏疾病、肝脏疾病、心血管病、内分泌疾病)导师一名,医学门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名。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
三、申报要求
导师达成联合培养意向后,需共同协商填写《南方医科大学“学科交叉融合项目”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申请表》,于2023年9月7日前上交纸质版(申报表)及电子版(申报表+附件材料)至招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初审,经培养单位核实导师招生资格及招生计划盖章后汇总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四、相关说明
(一)实行年度考核与培养目标管理机制。对于纳入计划的研究生,按照学年进行培养质量考核,以保证培养质量。达到预期培养目标且学年考核优秀的导师组可获得下年度的招生专项计划支持;科研进展有重大突破或较高预期者,可优先推荐硕博连读,联合培养模式可延伸至博士阶段。
(二)联合培养导师组需协商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分工,规定培养职责、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及研究成果归属等问题。
(三)本项目为年度专项招生计划不占用导师原有招生计划,申报导师2024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基础计划不得超过2名,每位研究生导师参与本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导师年度硕士招生总人数限定条件与学校2024年硕士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一致。
(四)获得2023年“学科交叉融合项目”专项招生计划名额的研究生导师不得参加本次申请。
(五)临床、口腔学科的专业型硕导不得参加此项目的申请。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交叉学科相融合”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申报表
附件2:南方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南方医科大学“基础临床联合培养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