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复试分数线
1.在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原则上获准参加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总分成绩不低于当年国家对应基本分数线的75%,单科成绩须不低于当年国家对应基本分数线的80%。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执行国家当年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上线考生原则上可获准参加复试。
4.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上线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比例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5.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
6.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加,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要求提出申请,学校根据“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加分(初试总分)。若考生符合以上加分政策但并未获得加分的,请尽快联系相关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后台的增补数据及时更新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