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综合研判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无故不按时参加者,按自动弃权处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 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线A类执行
二、 录取类型及招生计划:
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包括化学(理科)、应用化学(工科)和工业催化(工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为材料与化工专业。根据《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其中学术型硕士生计划招54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招15人。具体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三、 复试时间:4月1号 上午9:30-10:00 报到 地点:高水平实验楼B楼一楼报告厅
下午2-6点综合能力面试
四、 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复试方式相同。
(二)复试分批次进行。第一志愿考生先复试;第一志愿复试后拟录取人数不足计划数的,再组织调剂考生复试。
(三)复试将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在面试中需出示相关证件。复试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40%,口试)、英语水平测试(占20%,口试)、综合素质考核(占40%,口试)三部分,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总分10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总成绩 = 初试成绩(百分制)× 50% + 复试成绩(百分制)× 50%。
(1)专业知识考核
考核内容:学科自定(包括但不限于初试的物理化学和有机化学),但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范围。
考核方式:口试,占40%。
(2)英语水平测试
考核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基础英语和专业英语水平以及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听说交际的能力。
考核方式:口试,占20%。
(3)综合素质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其中个人素质指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想抱负等。
考核方式:面试,占40%。
(4)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全面、严格的复试。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两门,分别为《无机与分析化学》和《专业英语》。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 录取办法
复试完后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不足名额部分将进行第二轮调剂进行补充,每位考生在本专业只能有一次复试机会。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人数根据招生人数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
六、提交复试材料
复试考生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材料须于复试前一天以邮件形式提交原件扫描件或照片,并将所有材料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合成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2yytzhou@stu.edu.cn
文件名称: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文件格式:PDF文件;
邮件主题:考生编号(15位)+考生姓名,示例:000000000000000张三
复试考生要签订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在复试阶段,认真检查考生证件、核对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并严格按照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认真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
根据考生提交的《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审查以下材料(考生提交复试材料清单):
1. 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是否与本人相符。
2. 成绩单: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的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原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审查学生证。
4. 往届本科毕业生:审查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 同等学力考生:其中高职高专生审查专科毕业证书和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审查本科结业证书等。
6. 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的《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
8. 《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亲笔签名)。
9.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工作证书或《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10. 考生的英语等级证明、所获的各种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申请的专利(可选项)。
七、复试用品
1. 初试准考证。
2. 二代居民身份证。
八、复试流程
复试前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考生在考前在候考室等候,考毕后在考后休息室等候至本组考试结束,不允许考生在此期间翻看复习材料、操作手机、电脑等通讯工具。
九、注意事项
1.诚信考试
①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②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3. 其它未尽事宜请浏览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stu.edu.cn/)招生信息专栏,所需表格也可在此网站下载。
联系人:倪邵飞 电话:0754-86503785 邮箱:sfni@stu.edu.cn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化学化工学院实验楼B楼
汕头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3月20日
附件【附件5-4:汕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附件5-6: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doc】
附件【附件5-3:汕头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
原文链接 https://www.stu.edu.cn/hxhgxy/info/1066/11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