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硕士研究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公示,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政审、档案等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政审
拟录取考生(包括推免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附件1),于5月4日前寄(送)至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二、定向协议
定向考生需在5月4日前将《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协议》(附件2)一式两份寄(送)至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定向考生不转档案)。
三、个人档案
拟录取考生将调档函(附件3)彩色打印,需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以及录取专业等信息,交至档案所在单位,按规定提取档案。拟录取考生于5月12日前(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将档案寄至西安外国语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邮寄时间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注意事项
1.以上有关材料邮寄地址及学院联系方式见《西安外国语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档案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附件4)。需邮寄的材料请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
2.党团关系转移以《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中要求为准。
3.所需材料须按照我校要求时间节点办理,未按时递交材料的考生,我校将视作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附件
1:西安外国语大学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
2:西安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协议
3:调档函
4:西安外国语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方式
西安外国语大学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 https://yzw.xisu.edu.cn/info/1080/2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