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方案》要求,学校于4月8日—4月12日组织了调剂考生复试工作。经过初试、资格审核、复试等环节,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拟录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人,非全日制9人,具体名单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2023年4月14日至4月26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551-63676140)或纪委办公室(0551-63828650)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