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拟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将档案调入我校。我校不再寄送纸质调档函,考生于2023年5月26日后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202.119.85.163/Open/RecruitTkss/ReSignin.aspx)上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并根据调档函上的要求将本人档案及时寄至我校。如档案未按要求寄送,须向录取学院提交相关说明,否则将无法报到入学。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须与学校及当地省教育厅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于6月初寄送考生本人。
二、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与学校及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协议将于6月初寄送考生本人。考生收到后,应到定向培养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并寄回我校(仅接收EMS、顺丰快递,寄送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孙老师02584303162)。
三、个人档案接收地址
拟录取考生根据调档函上的地址和联系人寄送档案。
四、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省内、外两种方式按照培养校区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培养校区请参见《2023年南京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目录》第八部分,网址:https://gs.njust.edu.cn/9b/43/c14687a301891/page.htm。
1、南京校区:
(1)江苏省外者,使用纸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南京理工大学委员会”,去(到)录取学院党组织的对应支部(已经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需同步线上转接)。《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由本人报到时直接交到所在学院党组织。
(2)江苏省内者,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直接转接至录取学院党组织的对应支部。本人报到时到所在学院党组织确认转接。
2、江阴校区:
(1)江苏省外者,使用纸质《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转接,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工作委员会”,去(到)“中共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党工委”字样(已经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省份,需同步线上转接);
(2)江苏省内者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至“中共南京理工大学江阴校区党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