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考生:
现就我校(院)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格检查的事项通知如下: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参加体检。我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卫生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可下载打印《体格检查表》(用A4纸双面打印),就近选择当地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25日前通过顺丰或邮政EMS快递将《体格检查表》原件寄至研究生院。非统一制式表格不予接收。考生入学前,需到我校(院)指定医院进行复检。
收件人:董老师
电话:0531-88513645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东路一号5号学员公寓楼
邮编: 250014
附件【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