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示,经教育部审核批准后,我校大约在7月中上旬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现将调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档案调入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请下载调档函(附件1),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交至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事宜,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将调档函交至辅导员或负责毕业生档案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档案邮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0日。
档案邮寄具体地址详见附件2。
二、组织关系转入
(一)山东省内党员组织关系转入。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组织关系接转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系统”发起,接收党组织应规范填写支部名称,转入支部名称详见附件3。
(二)山东省外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根据有关要求,“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已接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全国业务数据交换区,目前可实现跨省份跨系统线上组织关系接转。符合线上转接要求的党员,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应由转出党组织线上发起,接收党委为拟接收党支部所属党委,接收党支部名称应规范填写,详见附件3。
若无法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省份跨系统线上组织关系接转,须由转出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纸质版介绍信,入学后将纸质版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党委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纸质版介绍信抬头一般为“拟就读学院党委”,去向为“拟就读学院党委”或“你处”。
(三)团员团组织关系的转入,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上进行。新生入学一个月内,要完成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三、户口关系迁移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要求,考入我校的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山东省生源新生如果将户口迁至学校,需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
(二)山东省以外生源学生如果将户口迁至学校,需要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三)户口迁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四)新生“户口迁移证”要求
1.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落户。
2.右下角应盖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口专用章。
3.骑缝线上应填有编号并加盖骑缝章。
4.不得有任何涂改,凡填写有误的,要重新更换新的“户口迁移证”或盖有签发地派出所变更章,私自涂改迁移证作废。
5.内容应按规定格式打印,手工填写的不予办理落户。
四、注意事项
(一)调档函打印版可直接用于调档事宜,如档案所在单位需要加盖公章的原件,请与研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531-82617761。
(二)全日制各专业学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非全日制MBA、MPA、MPAcc、MEM、MTA学生不转档案。
(四)请考生将档案直接寄送到报考学院,不要寄送到研究生院。
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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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各学院研究生档案邮寄地址.xlsx】已下载1459次
附件【附件3:各学院研究生党组织关系转接联系方式.xlsx】已下载1829次
附件详见https://yjszs.sdufe.edu.cn/info/1063/22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