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档工作
拟录取考生中定向就业类型考生无需调档,校外非定向就业类型考生需将人事档案材料邮寄至我校审查。考生须于5月30日后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端(https://cppustu.yjszsks.com:8156/ASPX/Student/StuLogin.aspx,下同,调剂拟录取考生首次登陆须使用身份证号注册)下载调档函。考生档案移交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①档案经所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密封完好,由学生本人自提,开学后上交;②考生档案管理部门于6月30日前寄至我校。
我校档案接收信息为:河北省廊坊市西昌路220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生工作处,邮编065000,马老师,0316-2068321。采取邮寄方式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若不能按时寄达档案,须下载《2023年档案缓寄情况说明》(见附件),填写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后,于6月25日前发送至jcdxyzb@cppu.edu.cn。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一)党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就业类型考生转移党组织关系时,由所在党组织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保管,开学后学校统一收取),介绍信接收信息如下:
抬头:中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委员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老师,0316-2067561
接收党组织名称:中共警察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
(二)团组织关系转移
非定向就业类型考生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申请转入“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安部直属机关-警大研究生院-研究生三队团支部”。
三、录取通知书邮寄通讯信息更新
6月下旬前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河北省研究生录取检查结果,为校外正式录取考生邮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考生须于6月8日前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考生端(同上),对报考时填写的邮寄通讯地址进行修改完善,确保能够收到录取通知书。因通讯地址错误导致出现无法寄收等问题的,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四、其他事宜
(一)目前,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在组织录取检查工作,考生正式录取情况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最终结果为准,未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档案、党(团)组织关系将被退回。
(二)研究生新生报到、缴费等工作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首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中发布的《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