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各专业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举报,咨询电话:022-83336930(研招办)。
1. 本次公示名单为拟录取名单,如拟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将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经我校公示无异议、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考试院录取审查通过后,考生方获得正式录取资格。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考生,必须将全部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3.调档函及录取通知书将在国家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如有考生单位提前登记档案邮寄信息如下:
接收单位: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
收件人:学生管理办公室
电话:022-83336919
邮编:30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