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结束后须将加盖医院公章的体检表(首页右上角需注明考生编号)于2023年5月19日前递交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现场提交或邮寄)。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0
联系电话:027-8807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