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欢迎你即将成为南方科技大学的一员!为了使你来校前详细了解组织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及档案转寄等事宜,现将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党员、团员组织关系
(一)党员组织关系
原党组织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期开90天。
(1)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外党组织转入的,需开纸质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接收党委(去向):中国共产党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委员会;
(2)组织关系从广东省内深圳市外党组织转入的,原党组织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申请,接收党委选择: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
(3)组织关系从深圳市内党组织转入的,原党组织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深圳智慧党建系统”发起申请,接收党委选择:南方科技大学XX学院党委。
温馨提醒:
1.《介绍信》上的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党员要先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要显示完全,不能打星号)、民族、政治面貌等。
2.《介绍信》上的盖章须是党委公章,公章要清晰。
(二)团员组织关系
二、户口迁移
1. 凡被我校录取的非深圳市户籍新生,入学时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新生可将户口保留原籍也可迁移至学校,本市户口的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入学后将户口迁移证交给南科大各院系。
2. 每年10月1日前新生递交入户资料。逾期未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户籍迁移,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3. 学生集体户口需集中进行办理,时间周期较长,户籍迁移期间学生需保管好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以免丢失。户籍迁移期间无法补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户籍迁入学校后再行办理。
三、档案关系
非定向学生的人事档案转寄至南方科技大学各院系。档案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带,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学生本人携带档案,务必保证原档案所在单位的密封状态。入学前系在职职工者,人事档案内须包含离职证明。
后续录取工作相关重要通知都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及入学报到须知等相关材料将于7月进行邮寄,届时请务必及时查收!如在此之前,需要提前使用调档函,可直接与南科大相关院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