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院考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对我校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10个工作日(5月19日-6月1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电子邮箱:yzb@njnu.edu.cn .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5月19日
附件:2023年拟录取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