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我校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5月6日-5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我校有关部门反映。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377-63525367
Email:nynuyjsc@nynu.edu.cn
纪委申诉渠道:0377-6352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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