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5-58318146,58313060。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办理人事档案调取手续;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以定向就业形式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因故自愿放弃录取资格,须填写“南京审计大学考生自愿放弃研究生拟录取资格声明”(见附件2),于4月10日前由本人签字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yzb@nau.edu.cn,邮件名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放弃拟录取资格说明”。我校将递补其他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在入学报到前不得更换手机号码,请保持手机畅通。
附件:
1.南京审计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
2.南京审计大学考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声明(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