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录取统考硕士考生:
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试行)》(药大研〔2013〕173号)文件规定,第一志愿拟录取统考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根据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奖学金等级名额数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所有报考定向就业的非专项计划考生及调剂录取的考生不享受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考生第一学年最低享受二等学业奖学金。
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栏目: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查看本人第一学年奖学金等级评定结果(见录取结果查询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