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布,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备案信息为准。公示期4月28日―5月15日,公示期间,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向研究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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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zb@zjnu.cn
附件: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xls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