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及《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广中医校办〔2023〕26号)、《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生调剂复试方案》,我校于3月底和4月份组织开展了2023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及拟录取工作。经各招生院所复试考核、公布初录取名单,相关考生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操作确认,确定学校2023年全国统招硕士生拟录取名单。现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将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全国统招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4月28日-5月15日(10个工作日),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我校研究生院反映。
二、所有拟录取硕士生名单须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联合检录审批同意,录取结果方为有效。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招办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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