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二、调剂政策与要求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初试成绩符合A类考生国家线成绩要求。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调入审计(0257),须第一志愿报考审计(0257)或会计(1253)。
(4)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再申请我校调剂。
(6)非全日制专业接收调剂要求: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前提供在职就业证明。
(7)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8)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和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一致,系统关闭时间视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而定。
三、调剂程序
(1)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网上调剂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调剂信息。
(2)申请调剂考生提前登录我校研招网(http://yz.aufe.edu.cn/),查看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等信息,了解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3)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接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我校复试,并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4)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