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3年4月8日、9日组织了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现对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及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注意事项如下:
一、名单中录取意见为“拟录取”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符合我校录取资格。如有拒绝待录取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名次排序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
二、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5月6日)。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批为准。
四、复试时未提交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部电子邮箱(hbcfyz@163.com)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附件一、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xls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