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本年度下达的招生计划、《中央音乐学院2023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拟录取办法》、《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额分配方案》,结合考试实际情况和学校学科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确定以下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注:
1.拟录取名单公示期:2023年4月4日至4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发邮件至ccomyz@ccom.edu.cn。研究生部咨询电话:(010)6642558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10)66421566、(010)66425663。
2.学校学生工作部会发出关于政审的通知,向考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发起政审程序,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政审材料或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于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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