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剂录取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也是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成都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大研〔2021〕6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单科成绩)不低于《成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标准。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上述原则若与2023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程序
1.发布调剂公告。学校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接收调剂专业、计划数、考生申请调剂时间等,在学校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开放接收调剂的专业信息。
2.考生申请。拟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yztj)提交申请。
3.通知复试。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结合考生综合信息,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以内,锁定时间到达后,申请考生未收到通知,调剂志愿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复试。考生接到同意复试通知后,应及时在“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点击“同意复试”。拟调剂考生回复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后即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参照《成都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
5.拟录取工作。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的复试考试后,学校通过“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应在学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及时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考生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原则上均不再做更改,录取结果以调剂系统确认为准。如调剂考生在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考生未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待录取状态,学校认为调剂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负责。
三、若学校调剂基本要求与程序和教育部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调剂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4616702
咨询邮箱:cdyz@cdu.edu.cn
研究生处网站: http://yjsc.cdu.edu.cn/ (相关通知、公告信息会在此网站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