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有异议科目的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没有异议的科目不提交。提交时请注意科目与成绩对应,不要混淆近似名称的科目代码、名称或成绩。
我部门仅通过我校“成绩复核申请网站”受理申请(具体说明见下),不受理现场申请、电话、电子邮件、快递、微信等其它形式,请勿到校申请复核。仅限考生本人申请成绩查询。
1.预备材料:
(1)报考信息。准备初试准考证,确认考生编号(15位)、考试科目代码名称等信息。
(2)有效身份证件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社保卡、护照、驾驶证等。
2.申请时间:2月28日09:00-3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申请方法:
(1)访问“成绩复核申请网站”首页(https://zhaosheng.eol.cn/10126/main/user/index),录入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均应与研招网初试网报填写一致),登录系统。
(2)点击“硕士招生”-“成绩查询”-右侧页面上部“点我申请复核”链接。
(3)选择“拟查科目”(统考科目或者自命题科目),填写“复查理由(须标明原成绩)”,上传“附件”(有效身份证件电子版图片)。有多门科目需要申请的,点击“继续添加”重复完成填选。
“复查理由(须标明原成绩)”框务必按以下格式填写:原成绩为XXX分,联系电话XXX,申请理由是XXX。
4.复核程序:我部门集中受理报考我校考生的统考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复核申请。
属于全国统考科目的,3月3日我部门统一将申请考生的有关信息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复核结果(https://www1.nm.zsks.cn/yzjf/)。
属于我校自命题科目的,3月9日考生可通过成绩复核申请网站查看复核结果。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结果有误的,我部门将及时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更正成绩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5.复核范围:凡涉及试题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错误的属于复核范围,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答卷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