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
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相关规定,考生在查询本人成绩后,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月21日12:00至23日17:00,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成绩查询系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并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此为申请成绩复核唯一途径,我校不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的范围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评、是否漏统、是否成绩登记有误、合成后成绩与提供考生成绩是否一致。
天津市高招办和我校将本着对考生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考生成绩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于2月28日开始陆续公布,考生可以登录“成绩查询系统”进行查询。